出售方无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仅有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请问如果房屋拆迁能否得到应有的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15:38:04
我是山东滕州的,家原住山亭区桑村镇芹沃村,属于农村户口现今在滕州市郊区(董村)购买一套1986年建的农村明三暗五老宅(钱以分两次付清并将房屋拆掉并改建成两层楼房),但出售方无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仅有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做证明,请问如果房屋拆迁能否得到应有的赔偿?能否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认可?本合同转让有合法性吗?存在问题:本屋在转让本人之前已经转让一次。本人急需专业人士帮忙解答,谢谢!!!

农村的房屋一般是不能转让的,唯一的例外是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能会被认为有效.
你们双方所签的协议是无效的,至于你建房的花费,则会按照缔约过失责任由双方按过错共同承担,拆迁赔偿你很难得到.
类似的情况会参照宋庄房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