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建筑业会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7:04:46
甲方:房产开发商,乙方:施工单位
现甲方提供材料由乙方承建,甲方材料款该如何做会计分录及材料增值税处理.乙方又该怎么做材料的账呢?关系到材料营业税?
请具体做甲乙双方的会计处理!!

由于建筑业的营业税计税金额,包工不包料的工程要按照包工包料来计算应纳税金额,因此,你买材料时,可以以暂借款形式,转给施工单位,材料的发票业不要开你单位的名称,那么甲单位就不用做材料方面的帐。而乙单位可以做“借:库存材料,贷:银行存款”,使用时记“借:在建工程,贷:库存材料”。
但如果你确实已经买了材料并开了票,也可以记“借:库存材料,贷:银行存款”,使用时记“借:在建工程,贷:库存材料”,至于增值税,由于你是材料的消费者,所以无需分别计算,记账时直接用含税价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