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8年的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我自动离职会得到什么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4:20:41
我从2001年2月就在这个公司的总公司(兰州)上班了,入公司后半年公司兴起签用工合同,于是办公室的几个人就草拟了一份(两页纸,不正规),办公室复印后,与我签了一年的合同,一年期满后,领导签合同的兴趣没了,也就没有续签,也没有给新进员工签合同。在2003年公司为奖励老员工,给我买了养老保险(参保基数是800元,一直到现在),2004年8月我调到了北京分公司工作。现在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增加,公司不但不给任何补助,而且出尔反尔,去年7月份将工资涨到3000,今年又调至2200元,理由是去年涨工资是另一个股东为了拉拢人才涨的。前几天跟分公司负责人谈话,他明确表示工资维持现状。
而且现在已经7月底了,我们昨天才发了5月份工资。
我想问问:如果我现在不满公司现状自动离职,我会得到什么补偿?我从网上查到有双倍工资,像我这种状况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其它保险没有给我买应该怎么处理?
我请专业人士来解答我这个问题,谢谢.
下面两位已回答的,我想问你们懂不懂劳动法

一.公司自2003年起至今,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等同于合同确立,再加之2001年签定过劳动合同,顾不属于未用工未签约范畴,因而无法享受双倍工.
分析:2001年至2003年其间未按规定缴纳养老金,可要求公司按今年养老金缴纳水平补缴或给于现金现金补偿.
二.养老保险可称为三金,其中包含养老金8%,医保金2%,失业保障金2%,工伤/生育金各0.5%.公积金未列入国家强行缴纳规定中,故不受理申诉.
分析:2003年至今,5年其间公司一直以800元基数缴纳,应该已经不附合社保最低缴纳额度.最低缴纳基数计算为上一年度该城市基本工资收入的60%.可以至当地劳动仲裁咨询一下.上海08年4月起最低缴费基数为1735(供参考).公司给你养老金部份少缴.可要求自少缴月开始按目前最低缴费基数补偿.
三.克扣或托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分析: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的,可以至劳动仲裁部门进委秘名举报.这对于你将来继续工作并无太大影响.
四.自动离职.
分析:自动离职也需要按有关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辞职的同时可以同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洽淡补偿事宜,主要着手以下几方面:1.2001年至2003期间未签合同未缴金,按目前最低基数补缴或给于现金补偿.2.2003年至今未按要求实额缴金,需按要求被缴.
附:这里只能给你做一些简单的分析,相关内容还是要你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咨询,也可以打114查一下当地的社保咨询电话.

就算是自动离职,就没有双倍补偿?楼上的二位?我不可以以企业在我入职30天内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理由,要求企业支付08年至今的双倍薪金?我真纳闷了!!!
社保金可以要求企业补交.

如果你的工作证据充足的话可以去公司所在区的劳动保障部门去投诉你们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可以要求公司支付08年1月到现在的双倍工资,(理由就是劳动者入职后30天内公司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每月要支付双倍工资,并且视为已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并且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公司无法拒绝签订的。然后如果公司想解除你们的劳动关系,就只能和你协商解除,到时候赔偿金问题你可以合理要求了

你这种情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