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梅汕铁路把合同工转劳务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5:33:45
你好!我是一名铁路临时工,一年一签,在广梅汕铁路是维修机车的技术工人,我们临时工一直都是和广铁集团下的广梅汕铁路公司签订合同的,已经签了六年的合同了,现又到重签合同的时间了,这次因为广梅汕铁路的人事主权并入广铁集团,广铁集团为了规避与我们临时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我们2007年10月已经和广梅汕签了为期一年的合同,按新劳动法我们只要再和广梅汕铁路签订一次合同,以后广梅汕铁路就要和我们签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现在广铁集团想把我们这批临时工转手推给劳务市场,要我们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改签为合同制劳务工,也即是劳务派遣用工.然后广铁集团再去劳务公司把我们这批人要回来为广梅汕铁路公司工作.即是让我们变为和另外一家公司签合约而不再是和广梅汕铁路公司签合同来逃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对劳务派遣实施范围界定为“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中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一般在非主营业务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或者因原在岗劳动者脱产学习、休假临时不能上班需要他人顶替的工作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这样说明劳务派遣用工也不适用在我们身上,我们已经在广梅汕铁路公司工作了六年了!
同时广铁集团更是有这些嫌疑一)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三)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四)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我们想不通啊,我们一直是和广梅汕铁路签合同的,为什么要先把我们推出去再要回来干活呢?只是为了逃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还是把我们这些有技术的临时工当成包袱,试想要培训一个技术工人要花费多少人力和物力!
我相信你们执法者是认真对待和关注我们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法更是我们临时工的坚强后盾,
我们想问下,如果这样,我们怎样才能维护我们这批铁路临时工工人的权益,我们与广铁集团协商不成,最终达到对簿公堂的话,我们打官司有几成胜算。
请各专家指点迷津!

如果你有精力和金钱,我劝你打官司到底,你一定会赢的。

哎..我也是GMS临时工...趁早走吧...浪费青春不值得...我觉得基本上 跟广铁打官司...不会赢..!要打也会打很久..起码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