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诉讼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5:29:55
我不是律师,我是22岁的中国普通公民,我朋友想向法院起诉追债,请问:我可否为我朋友代理这些诉讼程序?有没有哪里限制?我想知道我这样身份可以为他做什么,在诉讼上拥有那些权利可以帮助他?????

<民诉>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六十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一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你可以作为你朋友的诉讼代理人,但你必须是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你接受全权委托以后,法律规定你朋友有的权利,你都可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