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像这样离婚后的房产怎样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8:49:17
夫妻双方婚前共同按揭购唯一住房,各占该房产的50%,妻婚后7个月无故离家提离婚,由于贷款人为男方,男方多年一直供养该房产(可提供收入和支付月供证明),目前双方已协商不成,男方坚持要此房产给对方相应钱款(男方无第二处房产),目前房子已升值,尚有44万银行欠贷,远期利息近百万超过目前房价升值后的房屋总价,请问法院会怎样判?如果判一人一半,男方应支付给女方多少钱呢?因为夫妻双方财产一人一半,共同的债务也应一人一半,那么法院会不会只考虑房屋目前的市值,不考虑银行欠贷的远期利息呢?
目前已经协商不成,女方要求卖房子分钱,男方坚持要房子给女方相应钱款,但女方狮子大开口,所以已经协商不成的状况下,只能由法院判,所以才提出上述问题!

这是非常明确的婚前财产案例
既然是婚前财产 又是男方签字贷款
如无人为因素影响法官判决
判决应该如下:
由男方归还 女方迄今所交全部房贷
产权归男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