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恶言我一拳打伤别的脸,缝了4针,法律怎么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2:17:45

打伤别人根据法医伤情鉴定结论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达到轻伤以上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属于轻微伤的要承担治安行政处罚,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刑事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治安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人身侵犯。
你要给受害人心理及生活上的经济补偿。

别人恶言你,你也恶言他呀,打啥。打了就是你的问题,最多说对方有过错,减轻你的处罚。但是也不会没处罚……医药费还要你来。
伤不重的话,治安拘留;重的,故意伤害……

如果对方做报警处理的话你就涉嫌“故意伤害”,不是非常严重的话建议私下解决!赔偿对方一些医药费!当然他“恶言”也是有一定过错的!

故意伤害罪!!可能会座班房!

故意伤人致人清伤,关键是看他脸上的伤是否会严重到毁容,是否对对方的心理和正常生活造成严重伤害,如果不会,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之类的就可以,如果严重,你能庭外和解最好,他如果去告你就不好说,拳头打的估计不会太严重

你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