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为什么能重复起诉?有法律依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7:14:18
我国的法律怎么这样,结婚容易,离婚难,,哎?~!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人民法院调解好,原告撤诉或按照撤销处理的离婚案件,以及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按照民诉法的规定,相同事由提起诉讼,必须相隔6个月
第一次离婚法院基本上都不会判离,而第2次判离的可能性就很大了,没具体法律,只是实践惯例

原告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原告仍坚持离婚的,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重新起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离婚案件能重复起诉是有法律依据的。是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原则的例外情形。

在民事诉讼中,离婚案件和接触收养关系的案件,经过调解没有解除该关系的,或者法院判决不准解除该关系的,被告可以起诉,原告只有在六个月以后可以起诉,或者本案有新情况新理由时起诉。(具体法条是民事诉讼法第111条 )

什么样子的案件都不能重复起诉,你应该到比你第一起诉的法院高一级的法院再次起诉。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