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08年高考招生简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4: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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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03.174.102.172/entrol/manage/20084301054145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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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网考试讯: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近日公布了2008年招生章程,特别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阅读,详细内容如下:

学校全称:首都师范大学

办学地点:本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北一区、北二区(距校本部700米)、初等教育学院海淀部、初等教育学院通州部。

办学性质: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公办)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外语类各专业及汉语言文学(比较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小学教育(英语(Q吧))、心理学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报考外语类各专业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在录取时对英语单科和口试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2、历史学(基地班)、世界历史(基地班)、汉语言文学(比较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生物科学类、数学类专业在录取时,对外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3、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和信息工程学院的各专业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录取时对数学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4、各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按照《首都师范大学招生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5、报考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应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条件。

6、在京招生计划中的小学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在本科二批录取,且需要进行面试。面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