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员工赔偿问题,哪位高人指点一下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5:57:03
帮人问的,请各人高人指点~悬赏30分~先谢了~
本人81年参加工作,2005年从原单位内退,单位系企业单位,2008年7月破产,由于没有害工种,本人年龄还差1年多才能正式退休,接受原单位的新单位招聘时本人并没有得到通知,现在本人工龄26年,原单位突然叫我自谋职业,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如果要求赔偿,能得到多少经济上的补偿呢?
补充两点,本人的合同是2006到期的,但05年内退以后至今都给发了内退的工资,有朋友说这形成了事实合同关系;第二点是本人今年44岁,原本是应该50岁才能退休的,但由于单位破产国家有优惠政策45岁就可以退休,所以只差1年多就能退了。大家帮我看看怎么办吧,本人为单位工作了一辈子,明年可以退休了,却被踢开,真是寒心

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给你安排工作,等你达到退休年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执意辞退,你可以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