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致人一重伤 一人轻伤 怎么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6:56:26
我是皖濉溪县铁佛镇人 我叫高学山 我被别人用一把杀猪刀捅成重伤 造成胃贯穿 肝破裂 我嫂子轻伤 他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缓刑五年 共赔偿我两万八千元钱 法院判决书2002年5月生效 但至今犯罪嫌疑人仍未行刑 濉溪县法院一审梁作礼 二审赵玲 一抓不到为理由 包庇罪犯 我该怎么办??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下
我上次讲的不详细 现补充下:我与2002年3月7日向淮北市检查院提起上诉 而被告人并未能到庭 原因是濉溪县法院说抓不到人 2003年4月20日 我给法院的赵玲赵法官打电话 我在家看到过赵涛 让法院实施逮捕 而赵玲讲让我把人带来 她就判 第二次在家收麦子的时候 赵涛还是在家里 我又一次让法院传人 法院以当天是星期天为理由 拒绝 讲星期一去 结果扑空。2003年年底 张涛回家过年,和我妻子杨翠萍再次发生争执, 06年麦季,张涛有又找茬 打了杨翠萍 使杨翠萍精神崩溃 因气伤肝 他扬言有本事你就去告 能让我进监狱一天 算你有本事 他讲这话仗着他哥哥张永宏在淮北市人大任秘书长,他嫂子在淮北市检察院任职 姓孙 。现在高学山身体状况很差 一遇到阴天伤口痛痒 失去劳动能力。杨翠萍因气得病 于07年3月22日因病故 高学利下有2个儿子一个女儿 生活拮据 大儿现上大学 二儿高中 小女初中 请懂法律的朋友联系下我 15555134379 13296594420 邮箱a44210001@163.com

因为判缓刑,意味着不收监执行,没有错误、
但是本按中,对罪犯量刑还是轻,而且赔偿的数额也不是很多,但是你们没有上诉而且实效已过,除非你们能提出后续治疗等,否则个人认为只能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