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能否通过遗嘱把遗产留给部份子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4:14:29
我的外婆已经过世了,没立遗嘱,外公健在,留有现金若干和一套房子,外公有子女七个,排第六的舅舅有轻微残疾但无残疾证,也没有工作,排第七的姨妈也没有工作,平时由前五个子女出钱赡养外公,现外公立遗嘱把全部现金和房产留给六舅、七姨妈,并进行了公证,请问这样合法吗?前五个子女不想争这点财产,但认为外公这样做不进情理,也认为自己赡养了老人,也应分得一份财产,请问法律上是怎么样规定的?这事很急,谢谢大家!
是否子女没有过错,父母也可以通过遗嘱不给予子女继承权?
小色女77 ,照你这样说,前五个子女都可以不赡养父母了,因为他们反正都得不到应有的法定继承部份,法律这样规定是否不利于鼓励赡养老人,我个人认为只要子女无过错,又尽了赡养老人的义务的,应享有应有的部份继承权,不一定是全部,可能是一半,当然父母也有权处置一部份,可能是剩下的另一半,个人认为这样比较合理,不知这样对否,请大家都来说说...

有一半是你外婆的遗产,你的外公无权处置。

你的外婆的一半应该你的外公和他的七个子女平均分配。

你外公可以处置他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具体参照继承法和婚姻法即可。

合法,这是他的权力……
不能叫剥夺继承权……
只能说是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已经这样了,还有什么多讨论的,与其你在这里深究法律出了什么问题,这么做到底多没有道理,不如去说服你家老人改变想法来的现实。

我认为合法的

外婆的遗产为你外婆和外公的共有财产,你外公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你外公死后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财产,但还要照顾一些人的实际生活水平。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不是剥不剥夺的问题。由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虽子女同属第一法定继承人,也得按照遗嘱来。
☆★★→→立遗嘱是被继承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单方面法律行为,无需征得继承人的同意,只要所立遗嘱是老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有效,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除非遗嘱无效!

“有一半是你外婆的遗产,你的外公无权处置。
你的外婆的一半应该你的外公和他的七个子女平均分配。
你外公可以处置他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具体参照继承法和婚姻法即可。
回答者: 律师张磊 - 一派掌门 十二级”

所以,其他子女能够继承外婆的遗产,六舅、七姨妈依照外公的遗嘱继承外公的遗产。

上海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闸北区汉中路8号8楼
电话:63179900
接待时间:每周一、三、五可以走访或电访,获得免费法律咨询
9:00—11:30,13:30—16:00(国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