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定金(律师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2:50:18
由于当时急于卖房子,后来有个人来跟我谈的时候决定想买,所以就写下了一个收条并给了10000元的定金,当时是7月9日,但是到了现在却一直没有消息,订立了合同给他时候他却故意在合同里挑刺,好几次都不了了知,但是他却没有说不要购买了,这样时间拖延下去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办理好.我跟他说如果不行就不卖给他了, 他却说我已经买了要装修这个屋子的材料了,花费了3万多,如果不卖给他,要我赔偿他购买的材料费,还要双倍返还他的定金,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啊,我当时只想快点把房子卖了没想到现在时间是越拖越久,当初在收条上没约定时间,是不是意味着我就一直得等到他愿意去房产中心办理时候我才能办理啊,那他几年都不去,是不是我就不能再卖给别人了???
具体的我写给他的收条如下,大家帮看看能不能找出漏洞,对于这样的买家,我真的不愿意卖给他啊,有什么办法吗?
收条
今收到购房者XXX身份证(45125619842562321)交来购买XXX(451354303195865232562)的在下关路01号1栋2单元2-2号房定金一万元整(10000.00),双方议定该房成交价为壹拾八万元整(180000.00),于双方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时,立即支付拾万元整,余款到办理完过户手续和水电交接完,清尾款(注:在办理房产过户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购买者孙静承担)。
收款人:XXX
我按有手印, 时间:7月15日
他说是因为要购买我这个房子,所以才会买装修材料的,所以要我支付购买资金,
他没明确去办理房产的时间,也就是不明确去办理过户时间,我该怎么办??不能老让他拖延着 啊, 我卖房就是为了尽快拿到钱,现在反而得等吗??

你的收条完全可以不搭理买方,因为收条上没有写你们什么时候过户,也没有说违约责任,可以说是漏洞百出,现在他不找你买,你可以卖给别人,当然他想要的话那就卖给他,他买装修材料是他的事情,关你什么事情。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商解决,如果他不同意,拖着他就好了反正你拿着钱,房子还可以照样卖,也没有什么违约责任的。

买房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房屋过户给你,就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定金,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
解除合同要符合约定的或法定的条件,应通知对方,并保留证据。对方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赔偿违约金。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