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2:18:44
跟单位签订了一份3年的合同,现在合同期到了,单位不想续签,而我还想继续干,单位以合同期满为由将我辞退,请问,这样单位该不该对我进行赔偿,有的话该怎么赔偿? 另外,如果单位在合同到期1个月前书面通知我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那么,合同期满后,单位要对我进行赔偿吗,怎么赔?如果,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没有通知我,又该怎么办?

首先、合同到期终止单位无需提前通知,因为自合同签订时即已约定终止日期,你已知情。
其次、合同自然终止,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经济补偿年限自08年1月1日起计算,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综上,单位应当支付你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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