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从邹城市往济南市迁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2:45:48

1、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派遣接收,在本市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本市生源毕业分配回济工作或未分配需回原户口迁出地或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

2、经毕业生主管部门正式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外地生源大专、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家庭住址发生变动,且父母已迁入我市落户,现申请落户地系父母户口所在地。

3、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正式派遣已办理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聘用期满3年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和聘用期满5年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申办材料 1、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就业推荐书》(仅限于我市生源毕业未分配需回我市落户的毕业生)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卡或《户籍证明》

4、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我市生源毕业未分配需回我市落户的毕业生除外)、录(聘)用合同

5、省、市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出具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仅限于2006年以前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落户介绍信》

6、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仅限外地生源大专、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7、录(聘)用合同、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仅限外地生源大专、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8、升学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和《居民户口簿》(仅限于我市生源毕业未分配需回我市落户的毕业生)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你问的比较笼统,这是济南市的文件,具体请咨询85080919,济南市公安局户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