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自行车被公交车撞伤,责任如何划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5:52:18
我外甥女在大学实习期间,去上班时搭别人的自行车,结果与公交车撞上了,脚背至脚踝处被后轮辗了一下,皮肤全被辗烂,由于当时同学急于送她就医,未看守现场。后来由公交公司和交警所给出的资料是这样的:
1.自行车搭人,属于违规;
2.现声场照片显示自行车处于机动车道上,违规;
3.他们有目击证人,是自行车为了规避另一辆车而自己撞上公交车(后轮)的;
由于上述三点理由,所以认定全部责任在于我外甥女,不过因为是学生,所以才做出让步,答应赔医疗费。现在处于治疗中,但公交公司现在要求签定责任划分书,要求如有后遗症则由自己负担。
请问上述责任判定是否公正,有相应的法规依据吗,请各位大侠指点一二。谢谢!
1.自行车搭人,属于违规;
2.现声场照片显示自行车处于机动车道上,违规;
3.他们有目击证人,是自行车为了规避另一辆车而自己撞上公交车(后轮)的;
由于上述三点理由,所以认定全部责任在于我外甥女,不过因为是学生,所以才做出让步,答应赔医疗费。现在处于治疗中,但公交公司现在要求签定责任划分书,要求如有后遗症则由自己负担。
请问上述责任判定是否公正,有相应的法规依据吗,请各位大侠指点一二。谢谢!
这已经是很好的结果了。
是不是避让行人和车辆才出现的交通事故,在这个事故里不是重要的。
重要的是咱们撞人家的后面啊,人家又不在非机动车道。咱没得里。法律也不保护咱们这种行为。
我认为不公正 因为法律规定自行车不允许承载他人 而您的外甥女承载他人车辆 属于违反交通规则 公交公司不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