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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1:39:23
我妈妈是粮食局直属库的会计。大概是04年,有一笔51万左右的粮食差价,应上报到上级粮局,当时正值单位改制期,当时直属库主任跟我妈说,“改制呢 这么乱 就别报那么多了。” 我妈就问那大概报多少。主任说报20多万就行了。我妈当时合计了一下,20万左右估计是04年一年的粮食差价。我妈多次要上交这笔钱,但是上级粮局会计一直推脱,就说先存着吧。当时以上级会计的名义立了个折子存好了那笔钱,后来他知道后不同意,所以我妈把应报上去的20多万用其他名字存好,剩下的32万左右以我妈的名义存的。我妈在此期间由于家庭上的困难也动用过这笔钱。后来06年的时候,主任说要用那笔钱还 那时候单位改制入股跟别人借的钱。跟我妈说越多越好,我妈妈给了他35万,其中有那32万还加上我家的3万。到07年,主任有天跟我妈打电话说,钱回来了。后来到我家楼下,给了我妈一张21万的存单,包括那16万还有我家的3万还有2万的好处费。后来我妈知道开始查这笔账了,于是四处借钱,准备自首,还差几万元的时候,检察院就来人了,我妈直接把已经借好的钱一起带走了。(律师在开庭辩护的时候没有说这个情节,他说他不知道,后来我问了问别的检察院的人,他说也应该属于自首)。把我妈带走后,第二天就把赃款全部退清了。公诉员在开庭时也说,多次询问,我妈认罪态度非常好。
检察院以32万起诉了我妈和主任。以贪污罪起诉的我妈妈,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起诉的主任。
案件就是这样,很简单。律师的辩护主要是以下:1. 我妈和领导由于职位的不同,在这个案件中应该属于主从关系。 2. 积极退赃 3.认罪态度好。基于以上情节,希望能从轻。
判决书要下了,我们准备上诉。请问还有哪些环节可以辩护的?这个一定是贪污罪吗?

当时以你妈妈的名义存钱 这是谁的主意?
后来的21万是怎么算出来的?
如果你妈妈没有占有那笔财产的故意,可能被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另外,你妈妈是首次犯罪吧 社会危害小,主观恶意小,都可以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