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讼保全了,能否有优先受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3:31:18
A是债务人
BCDE是债权人
现,A到各欠BCDE100万元债务,且,均已到期未还
四人均向法院起诉了,而只有B申请了财产保全,
C在这些财产保全的房产上有租赁权
问,1、B对于申请的促使的财产,相对于其他人有优先受偿权
2、若A的财产不足全部清偿债务,法院对房产进行拍卖,C的租赁权可否对抗拍卖,即买卖不破租赁是否同样适用于法院拍卖的情况。
另,经法院的拍卖后购买得到的房屋,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
若因1问中,B申请保全而有优先受偿权的,那么,这里的租赁权人C 也想购得此房屋的情况下,B C谁优先
3、四者均是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借贷行为。若DE没起诉,AB已经起诉了,那么法院可否对AB进行合并审理,
D后来得知AB的诉讼,要求加入诉讼,法院应怎么做,是通知其另行起诉还是,合并审理了
E在AB的案件法院判决宣告后,执行前,向法院主张也要分得A的财产,法院如何处理
这里主要是想知道,债的平等性下,如何分配各债权人的债权,是否还能够按债权比例分得,

希望专业人才进行解释,并符上法律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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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优先受偿权
2、买卖不破租赁是指不影响继续租赁。根据这一原则,C可以在租赁期内继续租赁不受影响。但其并没有优先受偿权,只是在变卖该房屋时有优先购买权。
3、人民法院没有权利和义务通知债权人起诉。起诉与否是债权人的自主权利,可自愿放弃。

D后来得知AB的诉讼,要求加入诉讼,法院应通知其另行起诉。

E在AB的案件法院判决宣告后,执行前,向法院主张也要分得A的财产,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其另行起诉。

债的平等性指的是在同一个债中的平等性。你题中指的是四个不同的债。如果当事人同时起诉,并且债务人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并且债权人均没有其他优先权的情况下,他们之前可以按照比例平均分配债务人的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是指企业在破产时,对各债权人的债是平等对待的,当然还要排除了一些诸如抵押权、国家税收等优先债权之外,债是平等的。

有优先受偿权

申请诉讼保全了,能否有优先受偿权?答案是没有的。我只要两分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