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罪名起诉判刑最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9:33:17
弟弟与朋友在外边喝酒,弟弟被伤害人现在 肝被刺穿,现在在医院急救。而肇事者人已经逃亡,而引起案件的两名女孩,已经被拘留。(备注:据说是两女孩让肇事者去伤害我弟弟) 鉴于这种情况,要以何种罪名可以给当事人最公证的处决;
另外,刑警大队,所管辖的权限有哪些?如果不服刑事判刑,要走哪一种法律途径是最好的 ?

请各位给我一些建议,谢谢 !

上面几位律师回答的很全面,法律条文就不引用了。内脏如果被刺伤,基本上是重伤了,伤势鉴定不用家属自己请人做,公安会请法医来做的,不服的话提出合理的理由可以重新做一次。此类公诉案件,公安、检察院会开展工作,家属不用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但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让他们赔钱。如果对法院判决不服的,被害人是不能上诉的,只有通过检察院提起抗诉,好像是判决后15天之内吧,具体忘了,得番番书。此类伤害案件我认为关键倒不是要施害者坐多少年牢,坏人吃官司理所当然,但他吃官司对被害人来讲最多心理安慰,没什么大用处,不如让法院来个刑事和解,让对方多出点钱,治好伤,赔足钱后,坏人也可以从轻处罚。

对方涉嫌故意伤害,公安机关会进一步侦查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建议你先让医院给你弟弟开个伤势证明,到底是轻伤,重伤还是什么.再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导致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

如果你弟弟因急救无效死亡,那就算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