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关于邻居之间因为房顶漏水产生纠纷的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1:07:26
我的同事张三买了单位的二手房在二层,李四买了单位的二手房在三层,现在李四的卫生间因为漏水把张三的新装修的墙都给弄坏了,现在张三说屋里因为漏水把墙弄坏了,要求李四赔偿,并要求李四修理卫生间漏水,后来李四请了人修理了卫生间,花了一百多元钱,现在李四说要张三负担一半的费用,理由是,房子的漏水问题是房子质量差,不完全是我个人原因造成的,卫生间就是用水的地方,我用水是合理的,至于漏水原因主要在于房子,现在我修好了卫生间,二楼的用户受了益,那么张三起码得负担一并的费用,现在这个问题盼大家给予指点迷津。

这个事情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如果有物业的话就要通过物业来解决了,一个楼水管的问题不是一两家的问题,光靠一两家来赔偿也是不合理的.如果遇上主下水管道堵塞或者破裂,是整栋楼的事情.这个时候就属于物业的工作范围了,费用也应该由物业公司按照事情的原因来分担.

如果没有物业,两个人又都不想为房子的质量买单,那么就要想想其他的方法了.
两人买的都是二手房,事先应该对房子的质量有所认可,再看看购房合同,看从中是否存在欺骗行为,如果买房时对房子的质量和相关事宜都有事先声明并已经认可,那么是谁的责任就应该承担起来.

李四要和楼下住户平摊修理费恐怕很难被支持.楼上水管不漏水保证楼下用户正常生活是应该的.不能说为了终止给别人造成的不便就让这个人来共同承担这个终止的代价,就像在路上用围栏拦住行人"不给钱就不让你过去"是一个意思---未免有些荒唐.如果给张三家里的装潢造成损坏,李四也是应该赔偿的.房子质量差虽然不是李四的个人原因,但是作为房子的所有者理应为保证他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房子的相关问题,就好像家里的狗咬了人,主人不能以"不是我让他咬的"这种可笑的理由来逃避.还有,自己用水是合理的,但是自己用水的同时给他们造成损失就是不合理也不合法了.不能只为了实现自己的合理要求而损害的他人的利益.恕我之言,李四这个人有点不讲道理.不过反驳他的观点还是轻而易举的.

区区几十块钱就伤了和气实在是不应该,又都是同事,有了问题应该共同面对携手解决.实在说不通就劝张三给李四一半的维修费.就当教了认识李四这个人的学费了.其实李四也不能说这个人就是坏,每个人都有保护自己利益的本能.每个矛盾都必须有一方作出让步才能解决,也许李四事后醒悟或者在其他事情上帮助张三也说不定,远亲不如近邻嘛.我们现在不是提倡建设和谐社会吗?我们每个家庭都和谐,整个社会才和谐啊.

退一步,海阔天空.

张三可以主张李四赔偿因漏水带来的损失。
李四修理卫生间的费用由李四承担。
如果漏水确属房屋质量问题,李四可以向单位追偿带来的损失。

1、关键在漏水的管道是楼房本身固有的公共管道,还是李四家里装修自己弄的管道(包括他前手房东的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