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孩6年前被强奸了 当时报案后男的跑了现在捉住了 有关问题想找个大虾帮忙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3:54:22
当时医院只给开了张条子说却有此事,而且现在那男的也承认了,导纳那女孩有些细节不记得了,现在警察说这件事情有可能就这样了,要把那男的放了,女孩现在才15岁,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哪位大虾能帮帮

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备足证据 找到有关人员 不用把事情报到警局或者法院 直接上媒体 以社会舆论给警局施压 媒体最好是当地收视率很高的电视新闻节目 像我们杭州的 1818黄金眼 小强热线 这些老百姓基本上每天都看 但这种有点属于破罐子破摔 对当事人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心理影响 可是警局会迫于社会舆论而不会对此视而不见 我的建议希望对楼主有帮助

把哪警察拉去枪了就行了!!警察是去找证据而不是说怎样就怎样,不行就去法院!!

那个警察在胡扯,要小心是不是有什么内幕。六年前报案的时候肯定有案宗,现在女孩不记得了但那个案宗在就行,里面应该有口供和其他证据。如果警察再推脱就直接找检察院,检察院可以直接提出公诉,也可以对公安局进行监督执法。如果连案宗都没有了绝对是公安局有问题,告他!最好先找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六年前女孩才9岁,属于幼女,嫌犯还有逃跑的情节,官司打的好很有可能就直接死刑了

强奸罪名成立,视情节轻重,判处10-20年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或死刑,至少判10年

应该去和警察说清楚,就算忘记了,也可以的啊.实在不行,告上法院,在法院来做决定,那种人不抓是不可以的

找法援
他承认的话 就可以立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