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丢失怎么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3:38:23
我2007年离异,可是如果想要再婚后生孩子,孩子户口入北京,包括我将来的入京手续都需要我的离婚协议书(这个是在北京市人口管理中看到的)(父、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但是我离婚时写的协议书已经丢失,但是有离婚证,我又不太想去找前夫去补办,他也不太配合,是否还要再出示这个离婚协议书呢?如果需要是否可以补办?!谢谢大家!

您好,该离婚协议若在登记离婚时的民政部门备份的,民政部门或所在区县的档案馆应有相应的备份,可以至这些部门调取相关协议书,没必要补办。

到民政部具体问一下,应该不是必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