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高分〗关于父母抚养精神病儿子的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2 22:20:15
我的小舅是精神病患者,我的姥爷一年前去世,而我现在在世的这个姥姥是我的继姥,也就是我小舅的后妈 .
我姥爷以前是公务员 ,每月有5000块的工资 ,之前都是我姥爷在抚养小舅,包括医药服,住院费用,一年大概需要2万 .
现在姥爷去世了 .继姥姥不关小舅了 ,把钱全部拿走 .

请问,这种情况下 ,她(继姥姥)应该抚养小舅么 ?

另 ,目前小舅的抚养费用是由我父母及其兄弟姐妹出的 .但作为继母的那个女人是否也应该具有一些义务 ??

请高人指点 ,希望能有相关文献的连结,若有,可追加分 .不胜感激 .
另外 ,有关这件事情,如能提出其他更好的建议者 ,会追加高分 .
请各位具体说说用到是哪项法律里的哪条,或者应该到哪里查找相关资料 .
比如,那位朋友说 ,"他的情况特殊 ,应该多分遗产" ,请问,依据的是哪项条款 ?

麻烦后来的各位,能给出更详细的说法.谢谢各位 .

还有一点请各位注意 ,我姥爷有5个子女 .如今法律上的爱人(继姥姥)还没有去世..是不是有这样的说法: 配偶未去世,财产全部由配偶继承 ? 而现在需要找到这样一条法律来说明她对小舅是有抚养义务的 .

负法律责任的 你老爷的钱都让你继姥姥拿走了? 这也不行的 因为儿女《也就是你爸你妈》有权继承你老爷的财产 不应该全让你姥姥拿走 如果想让你姥姥对你小舅负应该的责任 那还是要看你姥姥和你老爷办没办结婚手续 既然是合法夫妻就应该对你小舅有抚养权的 如果是没办手续的黑户那你姥姥没权抚养你小舅 但你姥姥不能拿走你老爷一分钱的。

1、应该;
2、小舅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且情形比较特殊,可要求多一些继承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