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被解聘能得到什么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3:19:43
我同事和公司签的是第三方合同(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到期日期是2008.12.31。今天公司通知他因为不需要这么多人,要解聘他,同时给他两个月的工资。由于7月份的工资并没有发,实际上就是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想问问法律有没有规定合同期被解聘补偿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
谢谢!

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应该是多给一个月的工资,另外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123606.html?fr=qrl3

合同期满不予以续签,
如果没有载明必须续签事项,只能适当给点经济补偿金.

1、不懂你说的第三方合同是什么意思,假定你说的是劳动合同吧。
2、按你说的辞退原因,企业应该是引用劳合法40条的客观环境变化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是41条的经济性裁员。这两个都是合法解除,但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付一个月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算半个月,满半年算一个月。如果不给补偿金还要加付50%的额外补偿。40条的还要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假如实际情况不符合40条或41条的前提条件,那就是企业违法解除,要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2倍的赔偿金,但没有代通知金。
4、假如是非法辞退,可以要求恢复工作,从离职之日到恢复之日的工资要由企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