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06年卷三31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2:34:25
31.南翔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因严重亏损,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006年6月,各债权人上门讨债无果,欲申请南翔公司破产还债。下列各债权人中谁有权申请南翔公司破产?
A.甲公司:南翔公司租用其仓库期间,因疏于管理于2005年12月失火烧毁仓库
B.乙公司:南翔公司拖欠其燃料款40万元应于2004年1月偿还,但该公司一直未追索
C.丙公司:法院于2005年10月终审判决南翔公司10日内赔偿该公司货物损失20万元,该公司一直未申请执行
D.丁公司:南翔公司就拖欠该公司货款30万元达成协议,约定于2006年10月付款
我想问的是,A选项中,甲公司是不是可以在2007年12月之前提出诉讼请求?

如果在2006年,该公司破产申请成立的话,就要成立清算组了,甲公司只能申请破产债权了,即使提起诉讼以南翔公司为被告,也只能是清算组出席诉讼处理。
若06年破产不成立,则公司继续存续期间,仍然有法人资格,可以南翔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在07年12月之前,该公司存在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