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否出台了教师津贴的相关文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8:38:18
2008年是否出台了教师津贴的相关文件,并告之文件相应的网址。我将非常感谢!

从2008年1月1日起,中国中小学特级教师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公办学校发放特级教师津贴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1993年中国实行了特级教师津贴制度,明确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

此次提高特级教师津贴标准,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特级教师的关心,有利于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培养和造就一批教育专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9月11日表示,按照新的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

吕玉刚表示,新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工资结构上分了四部分,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据吕玉刚介绍,特殊岗位的津贴补贴,即过去的班主任津贴、特级教师津贴。而绩效工资需要在人事部、财政部出台绩效工资指导性意见之后实施。 吕玉刚表示,按照新方案,不管老师在城市、县镇还是在农村,只要在同一个职务级别上,其国家基本工资待遇一样,“将来统一教师职务之后小学阶段也有高级教师职务”。

特级教师的津贴标准目前还是14年前确定的每月80元,十几年来没有发生过变化。教师们反映,在目前情况下,每月80元的津贴,已经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激励作用了,特级教师的津贴能否再“特殊”些呢?

根据原国家教委1993年颁布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专业称号。根据当年制定的标准,特级教师津贴每个月为80元。这一标准,至今都没改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