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补课需要不需要交税 交税的标准又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1:20:46
RT
我希望有专业的法律人事可以帮助我

老师补课 是私下里的那种

回答楼主的问题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楼主叙述的老师私下补习课

已经形成了老师的个人收入

应该在交纳所得税范围内

所以老师应该缴税

但是 由于很多补习班都是开在教师家中,或是老师到学生家中一对一补课,隐蔽性比较强,而且在调查取证的时候家长并不配合。几年前,他们就曾重点对这块税源进行过强化,只是最后都以事实依据不好掌握而难以开展下去。目前,有关这块隐性收入的征管,主要靠的还是老师们的主动配合。同时,地税部门也将继续加强对家庭补习班、家教的监控力度。

征税标准为
第十一条 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回答完毕!

理论上是要交的,按照劳务报酬类别

交税以工商执照来收取,私底下进行单独的补课领取的报酬没法律明文规定要交税,但是以这个为业开设的补习班或者进补班规模较大的都收取税收,所以具体的说单个的补习老师自己开的小灶不用交税,只属于贴补生活费,以此为业的有规模或者有组织的都应收税

其实是需要交税的 但是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 所以如果没人举报 不交是很正常的~~~ 还真没听过教师私下补课还交税的...

我不是专业法律人事,但按税法规定是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老师无论是正常上课,还是补课,还是给学生开小灶,所得收入都应该合计所得收入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就目前的现状看,这是不可能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