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ij某公司股权质押给我银行,可其他债权人诉讼后,被法院查封,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3:27:47
某公司从我航贷款,以股权质押,公司濒临破产后,其他债权人纷纷诉讼,法院将包含质押给我航的股权查封、冻结,该怎么办?
该具体怎么做

先要区分这个某公司的性质,它是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
然后根据《担保法》以及现行的《物权法》,股权质押都需要出质登记(这是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法院无权再对已出质登记的股权进行查封、冻结。

而根据出质人公司性质不同,出质登记方式及登记机关也不同:
1. 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2.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质登记是在工商部门办理。

但遗憾的是,至今没有全国性法规来规范工商部门如何办理出质登记(有些地方的工商根本就会以没有规定为由,拒绝办理出质登记),只有浙江省有一个《浙江省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

如果贵行未对出质股权进行任何出质登记,那么股权质押合同成立但未生效!贵行将难以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享受优先受偿权。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目前对贵行最可行的方案是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申请该公司破产。因为,依据民事诉讼法和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破产程序开始后,债权人不得再向债务人单独主张债权,不得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已开始的执行程序必须中止;对该债务人的财产仅采取了冻结、扣押、查封等措施的,该财产仍属于未执行财产,均应当依法中止执行。这样贵行在债权申报后,能与其他的债权人一同按比例得到清偿。

另:携带相关资料与专业律师面谈,将会对贵行利益起到最大的保护。

质押权优于其他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