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如果你懂合同法的请帮我解答下,真的万分感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6:36:57
我现在找了家公司,刚上班一个月多点,(2008年6月23日)因为公司是开创期间(营业执照还在申请中)所以没多大的事做,上班以来就是来打扫打扫购置点办公用品的小事,现在老板示意我另寻工作。(老板人也挺好,也不想采用法律手段)总之挺麻烦的。请各位赐教我该怎么办?

签合同了吗?签了的话就按合同办. 上班一个月估计你没签
没签的话 老板随时可以请你走人 无合同法可言
普通合同的话一般老板开除你要赔3月工作给你,你开除老板的话,你要多做一个月才能走. 当然这是普通一般比较多的合同类型. 具体要看合同上怎么写.

没听懂你想说什么
既然老板人也挺好,也不想采用法律手段。
那就走吧

既然没签,营业执照也还在申请中,要不换个工作也不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