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房建筑与周围的果园土地界限之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9:03:04
我家要建一厂房,因此要搭建施工架子进行施工,在要建厂房的侧面是一片果园,因此就架子的问题发生意见,请问在我家房子与其果园之间是否有一定的施工区域,如果有的话该区域是多大。我家的土地是国有土地,而且该果园的一些果树全是挨着我家已有的房子种植的有些快达到窗户了,这样是否占用了公共区域,可不可以要求其清除或赔偿。望相关的法律人士给出专业的解答,谢谢

这两种权利规定在了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3条: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延伸,危及到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排除危险、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相邻管线的安设权"和"邻地使用权"
所谓"相邻管线的安设权"和"邻地的使用权",是指相邻一方因为施工而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果没有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由于生活和生产的需要,相邻权人有权在相邻的土地之下铺设管线,或者在其上空架设线路,这即叫做"邻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