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问题:公司可否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7:46:46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7条中追索劳动报酬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我想问一下深圳仲裁结果13700,公司可不可以起诉我了

你应当知道深圳市政府今年公布的深圳市职工工资最低标准吧,根据标准计算十二个月的工资数,并不困难。而且如果是公司不同意劳动仲裁的裁决,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是起诉对象不是你,而是撤销劳动仲裁的裁决,你只能是第二被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