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害标准中的手伤害第一条怎么解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5:42:58
轻伤害标准中的手伤害:
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这其中的1节指骨和2节指骨指的是数量还是指指骨的位置,第2至5指未节又怎么解释?

左手中指中节指骨裂隙性骨折算不算轻伤或者轻微伤?

(一)中的1节指骨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是指数量,也就是量词,而括号里面的第2至5指末节(应该是末节而不是未节吧?)是至的第2指(食指)、第3指(中指)、第4指(环指即无名指)和第5指(小指)。

你所说的左手中指中节指骨裂隙性骨折属于1节(单一的)指骨的线形骨折,应该不符合上面的第一条。

根据你的描述,够不上上面四条中的任何一条。所以应该没有达到轻伤的标准。
和你比较接近的是第一条
1节指骨粉碎性骨折,这点你没达到,你的不是粉碎性的。
2节指骨线形骨折,可惜你只有一节

但不知道轻微伤怎么算的。是个什么概念

你好:我是一名骨科医生,我个人认为你的伤不轻,祝你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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