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劳动合同补偿等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7:17:28
我单位现有一个跑业务的老员工因为连续好几个月完不成任务,现单位想让她调职到别的科室部门去,或者给她几个职位让她选(工资薪酬不比她当业务员的时候差)。但是她不愿意,想离职。提出要单位赔偿经济补偿金。她的理由是从2006年9月份至今2008年7月都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我想咨询下我们单位是不是应该给她补偿?怎么个补偿法?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一定要补偿,因为你公司没有签合同就是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满1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没有签合同从08年1月开始要支付双倍工资

所以补偿就是2个月的工资,以及从08年1月开始再支付一次工资

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她申请劳动仲裁,你公司一样需要支付

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仲裁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