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请教一下:有关劳动法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4:28:05
公司返聘人员已在公司工作了十多年,今年年底劳动合同到期了,现由于公司倒闭或其他原因由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支付额外的补偿金吗?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不用的.

公司倒闭不需要。其它原因。要看是那个其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