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和二姨的房屋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4:24:07
外公在92年买了他的二女儿(我二姨)所在单位的一套房屋,但是二姨工龄不够,外公的好友,他也在此单位,就以好友的名誉买下这套房,外公出资6000元,二姨夫出资1000元,当时二姨和二姨夫还没结婚,但是外公外婆要求与二女儿一起住到老,直到去世.
可是如今二姨夫和二姨商量要两位老人搬走,说租房子,然后三个儿女分别给钱.我妈(大女儿)和舅舅不同意,外公当年钱是贷款买的,舅舅没有房子,二姨的做法让两位老人伤透了心,舅舅气的要上法庭,说是要把房屋要回来给老人,要二姨他们搬出去!可是最后二姨夫有反悔了,说让两位老人住到老死,但是生病服侍要三个人分.开个证明来证明次事.!可舅舅说除了住到老死要他一个人承担生病服侍的责任.因为你占有了家产.于是两人闹上法庭.
房屋没有房产证,只有一张发票,外公好友的名字还在上面,可是他好友前年去世了!他妻子尚在.于是舅妈想让他妻子写个证明,说钱是外公出的.如今该怎么解决是最好的呢?外公还想住在那.但是我妈妈怕如果答应了姨夫的要求 ,那么不仅怕老人以后会受罪,还怕再一次赶他出来,如果签姨夫的证明,那么他还占了便宜.
如今已成僵局,妈和舅舅不愿签,只要他答应生老病死都是他的就行,可姨夫死活不愿意.如今该如何解决呢?请有心人帮忙!!谢谢

这个房子是你外公和姨妈合资购买的,那么你外公占有7/8的产权,姨妈占有1/8的产权。但是房子是单位的房子,且买时写的是外人的名字,那么你们就要那家人证明是你们出钱买房的过程,同时让他们的子女和老板共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再去进行公证。那么房子就完全意义上属于你们了(不知道经过房改没有?)。那么让你外公和姨夫协商,把属于你姨夫的1/8的产权买回来,或者让你姨夫赠予外公。
你姨夫没有权利单独处理房子,他要出租要得到你外公的同意才行。
你外公外婆的赡养是要三个孩子共同承担的,如果哪个孩子不承担老人的赡养,那么老人死后遗产可以不给他。
你们都应该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姨妈他们和老人住在一起按道理说是赡养的更多些,如果住在一起且不尽这个义务,那么外公外婆可以立遗嘱,不给他们遗产,如果情况更恶劣,那么他们自动没有遗产的继承权。
这个房子是老人和姨夫共同的财产,并且老人是占大头,所以行使对房子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要两人共同协商,你姨夫的做法单方面行不通。
现在是不要答应他们的任何要求,老人也不要出来,你妈妈和舅舅也一定要尽力的赡养老人。你舅舅可以出钱给老人,把那1/8的产权买回来,那么就是你外公的完全产权了,你外公想给谁就给谁!
如果他不卖,那么就等外公死后,你们行使继承权,你妈和舅舅有7/12的份额,你姨夫有1/8的份额,你姨妈有7/24的份额。出租或卖出按照这个比列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