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辞退员工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5:16:14
我是一酒店的服务员,由于例会上开小差被领导罚款,拒签罚单而与领导争吵了几句,领导直接就叫我走人。请问这样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得到相应的权益吗?我在酒店工作了两个月。但是没有签定劳动书面合同。

可以!但必需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和用人单位存在的事实劳务关系如工资条,厂证,厂服和出勤记录!不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务关系,则自存在事实劳务关系的那天起就必需服从法律约束,同时劳资双方也都依法受到保护!如该企业真的开除你的话,你可以依法提出申诉,但你要搞明白,申诉的理由不是该公司开除你,若是这个理由的话则开除是合理的,因为你违纪并不接受教育并拒绝服从管理,这些理由足够开除的了!因此你提出申诉的理由是该公司与你存在事实劳务关系但未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因此只要你依法申诉,则该公司至少依法给予你15天2倍与平常每月的平均工资的经济赔偿!具体请参考以下资料: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能帮到你吗?

你好!劳动法规定,从用工当月起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之违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肯定就没有购买社保医保,你可以拿出你们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工资条和发放工资的银行存折等,去当地的劳动部门告发他。可以拿回你应得的工资和加班费等。

不过,说实话我不赞成你去劳动部门,因为现在你回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和领导闹翻了,以后他一定想尽办法去刁难你,还回去干嘛呢?只要酒店能补回你应得的工资,那就好来好去吧!

现今被领导批评是常有的事,领导对了也是对,错了也是对的.叫你走你就只能走了.就算不合理你也得走
但是可以拿回工作两个月的薪水.不过因为没有签订劳动书面合同,可能只能拿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了,要是酒店不给可以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劳动书面合同是保障员工合法权利的有效法律依据。缺少它的话,就很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