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我老婆离婚.怎么样才可以离得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4:11:44
我5年前结婚了.但是相处下来我和我媳妇并不相爱.我和她提出离婚她总是不同意.因为我要孩子.她不肯.但是我必须要孩子.
和她在一起很烦恼.
所以我现在离开了家乡.来到了遥远的他乡.一天又一天度日如年.每当我打电话回家.我父母都会叫我回去...可一想到她我就不想回家.
我想咨询一下.象我们这种关系.要怎么样才能和她离婚.我可以答应她的一切要求.只要给我儿子.
但是她不同意离婚而且也要孩子.
我很苦恼..希望有懂法律的律师能帮我分析一下..

你好
孩子有多大了呢?法律不是万能的,有些时候,人情可能比法律更管用。
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发消息给我

协议离婚!孩子你们都有份!都要承担抚养义务!当然,将来他也有赡养义务。只有分居二年以上,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告诉你一个最好办法
去死吧 永远都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版)中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可见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离婚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

一般来说,过哺乳期后,通常男孩会判给父亲,女孩给母亲.如果你经济条件明显好于你妻子,那么孩子判给你的机率也会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