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养老保险期间死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5:46:48
我亲戚 在08年7月30日得病死亡 先是公司缴纳 后来个人缴纳了 已缴纳到今年年底结束 是从91年10月份缴纳的 请问 总共缴纳80595元 那么我应该会拿多少钱 怎么结算的 请详细 解说 谢谢啦

退休前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领取个人帐户里的钱,不会是你交的那么多的,公司交的时候,个人账户部分就是自己交的那些,以个人名义交了,只有40%的钱计入个人帐户的,至于丧葬费和抚恤金,有单位的找单位给,这个没有单位了,就看当地社保的规定了,通常是没有的

91年10月至2008年7月的只能退回个人账户部分,2008年8月至12月可全部退回。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上个人部分金额就是退还的钱数。

应该是十个月的退休金+500元的丧葬费。不知道各地区的标准是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