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抢夺罪能判几年?急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6:39:23
我弟弟和他朋友(共6人)一起打了一个学生,主要是想打他,但是打完之后,他一个朋友拿了被害人的东西,(可能拿了一个手机)现在他们6人已被送入看守所,刑警大队那边说是抢夺罪,我想请问一下,向他这样的情况能判几年,请高人解答,谢谢
在问一下,刑警大队能随便打人吗?现在他们6人在刑警大队里面被打的身上都是伤,脚指甲盖都被打出血了,外衣上都是血,现在都还有证据,那里面的人太狠了,老着望死里打,在那里面太可怜了,犯了这样的事,就老着死打,他们要是一天不打人是不是会不舒服呢?关键他们6人还都是17-18岁的孩子,受不了这样折腾啊。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
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
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
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是刑法条文,你弟弟的问题并不严重,应该不会触犯刑法,好好和被害人协商一下,问题不大

这不是抢夺罪。不能以交警大队的人说了算,抢夺罪是趁人不备,猛然夺取,而本案你弟弟他们是先殴打的,然后拿走财物的孩子应该是抢劫罪。他们有共同伤害的故意,但是没有抢劫的故意,所以,其余5人应当是 故意伤害(轻伤以上)而不是抢夺(劫)罪。

打人轻微伤的话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不排除要接受治安处罚。具体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用可以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得到赔偿。

轻伤以及以上的话是故意伤害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特别是初犯也有减轻处罚的规定的!

如果是抢夺,如果数额不大的话,一般是三年以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