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属个人兴趣,有兴趣可以看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2:06:15
假设一个这样的话题:如果某天你去某处买东西,你刚去的时候已经给了卖东西的钱了,然后你拿了东西准备走的时候,老板可能忘记了,又找你要钱.
分别假设你买的东西价格范围是:1-10元、10-100元、100-1000元、1000元以上
假如分别是这几种情况,你会怎么办,最好说明原因。

纯属个人兴趣,如果有兴趣不访讨论一下,谢谢!!~~
呵呵,我觉得现在这个社会很有趣,所以才邀大家讨论讨论,其实不一定要说谁对谁错,一定要讲什么理.有没有觉得zhangplok说的有点意思啊,只是如果买的东西比较贵呢,当然可能在现实中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谢谢各位,其实我既不是旁观者也不是当事人,只是最近看电视的时候看到有这么个情节,不过当时的主角只是在路边小吃吃点东西,吃之前付了款,吃之后老板忘了,又跟他要钱,结果他的表现是:"'哦'掏钱给了",我觉得这个样子很洒脱,只是这是钱数目很少的情况下,所以拿出来胡乱跟大家聊聊.

呵呵!!~~

这部叫《天道》的连续剧凑巧我也看过,一喜欢上后来还找了它的原著小说来看。
王志文在剧中吃了碗一块钱的云吞,虽然他有几千万的资产,但是全被冻结了,以致于他穷到常常吃方便面。
不过其实这跟一个人的家产没有多大关系,我们也暂且抛开讲不讲原不原则,拘不拘小节不说,王志文在剧中那一幕真正难能可贵的是,他在街上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被那个卖云吞的老板娘大声嚷嚷着说他叫了东西还没给钱,他居然只是“哦”了一声,稍稍地发了一下愣,话也不多说一句,直接就给多了一次钱。老实说,这样种“不争”修养和淡定的作风,不是我们一般凡夫俗子轻易能学得来。

首先这个不是钱的问题,这涉及人品和声誉问题,如果他叫你就给,很显然说明你承认你是没给钱就想走,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你是故意的,可是这是原则问题,对店家也是对自己的尊重。这样给了对于他是一种施舍,对于自己的名誉也是不负责的表现。这时候努力使他回忆起来,一般都会讲通的。
当然,也有其他情况:
1.老板凶神恶煞摆明黑店,直接跟他闹,要不就报警,这种人就是欠揍,嫌麻烦的钱给他回头带人揍他。跟不讲理的人不用讲理。
2.年龄很大的老人,可能是记性不好,这个在十元左右可以不用计较,老年人不容易。

一、如果老板恶意欺诈(通过察言观色)如果没有开票。
提醒他买商品的情况,对方若咬住不放,让他尽管找警察,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有次警察在解决一位自行车失主对我的控告,希望我掏点钱,我严辞厉色地拒绝道:“要么我与对方丢车无关,要么你们把我抓起来。”不信黑白真能颠倒。
二、如百元买卖,不似买菜,是一定要开票的。
三、如果如果老板恶意欺诈(通过察言观色)如果开了票,如果你有时间,那就陪老板玩玩。告诉他,已经交了钱,理直气壮往外走。要证据,告诉他没义务交证据,事情闹得越大,对将来打官司越有利(但绝不能动手,对方越是晕头动手,对赔偿越有利,一定坚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一切最好在大庭广众之下发生)。
四、如果你判断对方是记性不好,还是用启发式为好,但对方如死咬不放,告知对方坚持的后果还无动于衷,那就应该给对方一个教训。
此事不在于十元、百元,而在于人的尊严不容侵犯。当人们付出了金钱甚至鲜血的代价之后,草根的尊严才有希望真正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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