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0:35:04
借条

____于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向曹利兵借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商定于二零零八年十月四日还清。如到时不能偿还,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支付利息。本借条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担保人一份,特立此据为证。

借款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单位盖章:

担保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具体把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合法有效,日期清楚,利弊分明,受法律保护.
另外:民间借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支付利息。是法律规定的,受法律保护.

具备法律效力,但后面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部分的法院不支持。

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合法有效。
为什么还要有借款人单位的盖章,难道借款人是这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吗?这可是个人债务与单位债务的问题。

有,但同期贷款利率4倍可能不被支持,一般是不能超过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