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请好心人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6:31:33
与中介那租了一处房子,按季度交钱,交3押一的,中介要求签合同,但是合同上写的租房期限是2008-6-3到2009-5-4,所以我们提出疑义,说并不能租那么长时间,只先租一个季度,当时他说没有关系,只要提前一个月告诉他不租就可以退押金,解除合同。但是当8月3号,我们跟他提出不续租的时候他却要按合同上走,否则要2个月房租的伪约金我们,这样一来我们不但一个月的押金要不回来,还得给2个月房租的伪约金,明显当时是骗我们的,请问专业认识我们该怎么办,房子是不可能续租了,有没有办法解决呢,是靠法律呢还是忍了呢,我现在是在北京

这样的事儿太多了,您当初太不小心了,既然是签订合同应该谨慎注意合同上的条款,否则签它做什么呢?
如果合同上约定了期限,且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果真按合同办,一般就是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这没办法。
如果您能找到当初中介承诺你只要提前一个月就能全数退还押金的证据,证明合同上的条款并非双方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样就可以按你们原来说的处理,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如果中介不承认说过(可以肯定他们会这么做),你又没有证据,结果就会对你不利了。
你可以找原来的工作人员,通过录音等方式看能否取到证据,祝你好运。

1、从证据上看,你没有可能证明当初的真实意思是季租而不是合同约定的年租,法院只考虑证据,你的败诉可能非常大。而且你无法自圆其说,假如对方当时就同意季租,改合同有什么难的,为什么仍然签年租?你就那么懒?
2、不过后果没你想的那么严重,押金就是为了防范承租方违约的,出租方可以直接用押金冲抵违约责任,不是说在违约金之外再扣掉押金,你最多承担2个月房租的违约金(扣掉押金后再付一个月即可),但如果对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你还要补差额。
3、你再考虑下那个房屋租赁合同有没有无效的事由,比如非法房屋之类。如有,违约金条款就无效了。

虚假合同在成立时就不被承认,这个合同明显属于带欺骗性质,从法律的角度讲不成立,不过既然当时发现有问题为什么还要签?

至于投诉和处理时间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