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福建省高考加分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1:01:03
请问09年福建省的高考加分政策出来了没?
如果没有,按08年的呢?少数民族聚居地的考生,是否享有20分的加分政策.
这20分是不是只有福建省年的院校才算数,一旦是外省的大学就不作数了呢?
急....

福建省对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是: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 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报考我省省属高等专科学校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20分。

报外省大学分也会加,就看跟你加多少了。因为每个地方的加分政策都不一样。

、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总分加20分;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总分加20分;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总分加20分;

4、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总分加20分;

5、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的,总分加20分;

6、高中阶段获得并经省招生委员会测试认可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总分加10分;

此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总分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总分加20分。

少数民族考生、归侨、烈士子女等可加分

规定中明确,部分考生,经审查公示后,也可享受加分照顾政策。录取时,符合投档条件的,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条件为:

1、贵阳市(一市三县除外)、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市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加10分;

3、烈士子女,总分加10分;

此外,部分考生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