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业内人士看我老爸的工伤该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9:57:41
我老爸是一家私营厂的电焊工,前几天腿被夹(无违规操作),导致肌肉损伤(无骨伤),医生开了些药,说要休息三天,于是他在家休息了三天,继续上班。厂里当时已支付了医药费,现想请问这三天的工资该如何计算。请务必说出法律依据。拜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所以,这三天的工资应按平均工资计算。

我是初三的学生。刚学完一些 基本法律。。这个案例我书本上见过。。工资 这一段时间 是一定要给的。。这是毫无疑问。...工伤 属于 厂子的过失。你老爸 有权要工资。 我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