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遗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8:16:36
我爷爷刚刚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但是我奶奶还在我爷爷有三个儿女,我爸爸是长子,我也是长孙,请问我爷爷的房子继承权是给我奶奶还是我奶奶以及三个子女平分啊 ?

如果该房产是在您爷爷奶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得的(即房产证上的日期是在他们结婚以后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那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该房产是属于您爷爷奶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在您爷爷去世后,您奶奶以及三个子女只对您爷爷的那一部分产权享有继承权。
首先,房屋产权中有一半是您奶奶的。
其次,如果不分割遗产的话,整个房产是由您奶奶和三个子女共同共有。如果分割的话,就是除去您奶奶享有的一半产权后,剩下的平分成四份。但是由于房产是不动产,无法分割,因此可以向房管局申请增加共有权人,写明各自所占的份额,即按份共有。也可以由一个继承人继承该房产的一半产权,然后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一,房屋你奶奶有50%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部分
第二,剩余50%,你奶奶和三个儿女评分
孙子,孙女属于第二法定继承人,如果存在第一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则第二法定继承人只有所有第一法定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才有权利继承、
你没有任何继承权

先将遗产的一半给你奶奶,剩余的一半,三个子女及你奶奶四人平均分配。

先将遗产的一半给你奶奶,剩余的一半,三个子女及你奶奶四人平均分配。

先给你奶奶50%的产权,剩下的50%由你奶奶和你奶奶的三个子女平分

主要是看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