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中型商市场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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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05年12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商务局、国资委联合签署并实施的《北京市大中型商市场治安保卫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大中型商市场突发事件分级预警工作方案》我要资料,快
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HBQY-AH-07)
1 目的
为保证管理处职工的正常工作、生活,维持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机关和所属各单位的安全保卫人员。
3 职责
办公室负责管理处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所属各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4管理规定
4.1 值班巡逻制度
处机关和所属各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安全保卫人员要积极协助确保落实,履行以下职责:
1)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填写《值班情况登记表》,按时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况。
2)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场所的,须填写《外来人员会客登记表》,并经电话询问确认后,予以放行。
3)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准酗酒。值班巡逻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准私自放行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准找人顶替。
4)应加强对财务部门、库房、外场、食堂等重要部位的监管巡逻力度。
5)对向外搬运公物及其它可疑现象要认真检查,对无出库单或未经批准的不准出门,并要认真做好登记。
6)对无理取闹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或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或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4.2 办公安全管理制度
1)外来人员来单位办事,由登记人员负责填写《外来人员会客登记表》,询明来访何人何部门,经联系确认后才允许进入本单位。
2)单位本部所有钥匙统一由办公室办理登记配给或更换手续,由各部门保管使用。
3)要害部位必须张贴“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的告示。
4)办公室内不得存放个人贵重物品或超过规定的现金。
5)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电器设备,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