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提出的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区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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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公安部公布了《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有关户籍管理的法律法规。1957年政府实行了控制户口迁移的政策。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1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第10条第2款对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做出了带约束性的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朝鲜战争后,我国的政策是优先发展重工业,强行割断了自古以来中国农村和城市之间的自然流通。表现在政治上是确立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二元制身份制度,农民沦为二等国民。在经济上,从农村汲取过多。把农民作为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劳作主体,却不是农业经营的利益主体。

但是这些已经不符合中国目前的国情了。政府正在改革户籍制度,会取消这种区别。事实上,目前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