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我懂法律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1:54:45
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来看.
首先,就是不动产所有权的问题.(也就是房屋所有权)你所谓的房契应该是房产证吧!
根据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以登记有效的,也就是说,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人是谁,就是谁的,根据你所属的情况,如果你爷爷奶奶不是实行夫妻财产独自制的话,该房产的所有权应该归你爷爷奶奶共同所有.虽然你父亲出钱盖的房子,但是,根据法律,还是以不动产登记为准的.按照法律,如果没有遗嘱的话,进行你爷爷的遗产分割,由于该房产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你奶奶对该房产有一半的所有权,剩下的才是属于遗产部分,然后才牵扯到遗产分割,根据顺位进行继承.具体顺位说起来就比较复杂了,简单的来说,你爷爷如果就你爸爸一个子女的话,那剩下的那份遗产就因由你代位你父亲,以及你奶奶共同继承.没你大爷二爷什么事,他们又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只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死光了,才轮得到他们.
至于你说的动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是不可行的(就是数砖头,不过,根本就不具有可行性.再说,国家在这个问题上自己也存在一块地同时给两个以上所有人的问题)。所以一般是协商解决,不过,居住权是一个很重要的考虑标准.具体,就要靠谈了.
你可以自己去参考下继承法和房地产法.
PS:我国只有两种财产是登记所有权转移的,一个就是不动产,一个就是汽车.
那40平方米的房子应该归你爷爷,因为是按照房契的。因为你爸爸比你爷爷先去世。所以先把90平方的房子作为你爸爸的遗产进行分配。你一份,你妈一份。你爷爷和你奶奶一份。所以在你爷爷去世的时候应该是原来的面积加上40平方和30平方。再平均分给你和你妈代表你爸有一份,你大爷有一份,二大爷有一份,你奶奶也有一份。总共是分成4分。
房子是你爷爷奶奶的,拆迁款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
因为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所以先分一半给你奶奶,剩下的二分之一有你奶奶、你、大大爷、二大爷分,对于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多分。
后来修建的部分,只要能有证据证明是你父亲修建的,则这部分归你父亲,也就是你们所有,从拆欠款中先行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