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急 急 !我是某公司财务职员,经理从我这拿走4万元,现在公司追究法律责任.我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2:35:31
我是某公司财务职员,(至今还未拿到应得工资)经理从我这拿走4万元,归自己(某经理)现在公司追究法律责任.我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么?

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经历2没有签字,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要的!

如果这个经理是与你公司的业务无关或者不是你的主管领导,你应当承担失职的责任,反之,不要。不过,不明白的是公司有什么权利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呢,公司又不是检察院法院,公司没有追究员工刑事责任的权利呀

经理在你这里拿钱没办手续吗?你们公司谁最终签字才可以到财务取钱?如果有相应的制度而你没有按制度办事,就应承担失职的责任,如果该经理有审批权,则你不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