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个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3:21:42
我是某公司财务职员,(至今还未拿到应得工资)经理从我这拿走4万元,归自己(某经理)使用.经理写有欠条,但未经过公司领导同意.现在公司向法院起诉,追究法律责任.我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么?

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至少有挪用公款之嫌,你应该尽快找一个律师咨询一下,做好应诉的准备。不过,最好的办法就是设法让经理把钱还回来,与公司庭下和解。你太大胆了!也太糊涂了!